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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1、  第一个接待办事人的财政干部,即是首问责任人,首问责任人必须及时处理办事人所提出的一系列问题,不准推托和敷衍。

    2、  首问责任人在本人职责范围内能够解决的问题,应及时办理,不能立即解决也要一次性告知有关事项。

    3、  不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的,应热情接待,主动告知,并引领着与局领导或相关责任人联系。

    4、  首问责任人必须尽自己所知、所能给予办事人最大的帮助,做到依法办、帮助办、热情办、协调办、立即办,让办事人感到满意。

    5、  在接待办事人时,要文明礼貌、热情大方,使用“文明用语”,绝不允许说“文明忌语”。

    6、  首问责任人未尽到应尽责任或在接待办事人上推诿、敷衍,影响财政部门形象,局里要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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