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机构设置
1、妇女儿童权益部
协调和推动政府有关部门做好维护妇女权益的保障工作,监督检查与妇女儿童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接待妇女来信来访;协调和推动政府有关部门制定和执行妇女儿童事业发展规划,参与政府制定保障妇女儿童权益的政策、法规和行政措施;贯彻落实党和政府关于妇女儿童工作的方针,协调政府有关部门为妇女儿童办实事,调查、研究和解决一些妇女儿童迫切要求解决的问题,为开展妇女儿童工作,提供必要的人力、财力、物力等;总结推广保障妇女儿童权益工作折先进典型,表彰奖励在保障妇女儿童权益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了解妇女儿童的基本生存状况,建议政府出台措施,改善妇女儿童生存环境;宣传普及“三优”知识,开展家庭教育理论研究和咨询服务,培训家教骨干;全面实施“春蕾计划”,促进女生入学工作;负责全会文秘、行政事务、综合督促检查、起草文件、印发材料、承办会议等项工作。
2、组织、宣传部
组织工作,负责全县妇联组织建设工作;指导全县各界妇女联谊组织;承担乡镇妇联班子的协管工作;了解全县培养选拔女干部的工作情况,发现、考察、推荐各条战线优秀妇女人才;组织并指导各级妇联培训工作;负责县妇联与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妇委会和民族宗教女性代表人士的联谊工作。宣传工作,调查掌握全县城乡妇女思想状况,指导妇联系统的宣传教育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指导和推动全县妇女扫盲工作;负责上级妇联报刊征订和发行工作;指导和推动家庭文化建设活动;配合新闻媒介及文化、体育、卫生、计划生育等部门开展促进妇女进步,提高妇女素质,增进妇女健康的活动;负责县“三八”红旗手的评选表彰工作和筹备县“三八”节的纪念庆祝活动。
3、生产部
调查研究全县城乡妇女状况;指导全县城乡妇女文化科技培训和职业技术培训;指导和推动全县农村妇女的“双学双比”活动及城镇妇女的“巾帼建功”活动,研究开发全县妇女资源,促进城乡妇女广泛平等就业及家务劳动社会化;组织和参与对贫困妇女的扶贫妇女的扶贫工作;承担女企业家协会工作和个体户联谊会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