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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能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离休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政府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开展调查研究,制定具体政策,规定制度和办法。
2、检查、指导全县离休干部工作,向县委、县政府反映离休干部工作的情况并提出建议。
3、调查掌握全县离休干部政治、生活待遇落实情况,反映离休干部的意见和要求,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督促有关部门落实离休干部政治、生活待遇。
4、认真做好离休干部发挥作用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离休干部思想政治工作。
5、负责离休干部易地安置的审批和管理工作。
6、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县区科级以上离休干部的医疗保健工作,指导县直科级以上离休干部的丧事处理及遗属安排照顾工作。
7、检查指导老干部活动场所建设和开展各项有益活动。
8、检查指导全县离休干部的政治学习。
9、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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