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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能
农机管理总站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市、县有关农业机械化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全县农机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负责制订全县农业机械化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3、指导农、牧、副、渔各业机械化生产,参与制定全县农业机械作业质量标准和收费标准,并监督执行。
4、负责全县农业机械安全监理、安全技术检验、安全宣传教育及安全检查监督等安全防范工作。
5、组织全县农机化科技攻关、指导新技术、新机械的试验、示范、推广工作。
6、负责规划和指导全县农机化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好农机社会化服务。
7、指导全县农机销售和维修网络建设,参与全县农机市场管理和农机产品维修质量监督,指导农机企业管理。
8、负责制定全县农机培训计划,指导农机校的教育培训工作。
9、负责全县农机行业信息统计管理工作。
10、负责总站下属单位的领导班子建设和目标管理,负责总站机关和下属单位的人事监察、劳资管理、人员分配工作。
11、负责全县农机学会建设和开展学术研究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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