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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为彻底解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和“冷、硬、横、冲”的机关衙门作风,转变工作作风,树立人事部门崭新形象,更好地为来办事人员提供简洁、优质、高效服务,青冈县人事局在全局全面推行首问责任制。

     所谓的首问责任制就是:办事人来人事局所办的事,不管到哪个股室,不管第一个问到谁,工作人员都不能推卸、敷衍,不能说“不知道、不清楚、不归我管,到别的屋问去“等。如询问事项属于自已职责范围的,要一次性告知;不属于自已职责范围的,要主动热情地负责引导办事人员到主办股室或个人那里。如主办人不在,要负责记录,主动积极地与主办人联系,协助办事人打听清楚,让办事人少跑冤枉路。设置在局显著位置设置意见投诉箱和专项举报电话。定期开启,定期向机关、企事业单位下发人事干部监督测评表。如有群众举报,一经杳实后,除登门向当事人当面检讨外,还扣除被举报人和主管局长相应分数,并将此分数作为年终考核主要依据,如情节严重,造成一定后果的要给予纪律处分并停发工资离岗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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