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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能
县信访办公室是县委、县政府处理人民群众来访的办事机构。
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上级机关和县委、县政府有关信访工作的指示,规定,检查指导全县信访工作。
(二)负责办理人民群众给县委、县政府及领导同志的来信;承办上级机关交办的信访信件。
(三)负责接待到县委、县政府来访的群众;承办上级机关交办的来访任务。
(四)负责办理人民群众给县委、县政府领导同志的来电;承办上级机关交办的电访案件。
(五)承办县领导批示和上级交办以及本办立案的信访案件;负责向有关乡镇或部门交办信访任务和信访案件
协调跨乡镇、跨部门的信访问题,并审查和反馈处理结果。
(六)负责向县委、县政府领导同志提供群众来信来访中反映的重要作息。
(七)代表县委、县政府征集人民群众对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八)维护县委、县政府正常信访秩序。
(九)承办县信访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负责培养全县专兼职信访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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