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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政法委的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的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对一定时期内全县政法工作做出全局性部署和安排,为“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服务,为全县中心工作服务。
(二)掌握全县政法工作的基本情况,研究政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社会治安形势等重大问题,及时向县委提出建议和对策,为维护社会稳定服务。
(三)协助县委和县政府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组织、指导和协调工作。
(四)调查研究法制建设情况,支持政法各部门依法办事。
(五)调查研究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和政法队伍建设问题,提出对策,为县委当好参谋助手。
(六)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政法委员会反映重大情况,办理县委交办的其他事
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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