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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需求人才登记程序
1、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需求人才,均可到人才市场办理需求人才登记。
2、办理需求人才登记,党政机关持单位和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介绍信及编制部门出具的进入通知单;事业单位持单位出具的介绍信,批准其设立的文件或法人登记证明及复印件一份和进入通知单;企业单位持单位出具的介绍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一份。
3、人才市场对上述材料审查后,发给其《招聘单位登记表》。
4、需求单位应详细填写登记表内各项内容,如实提供单位性质、组织形式、经营范围、行业、主要产品、上年度产值、利税及地址、面积、从业人数等情况。
5、需求单位要对所需人才的专业、人数、职称、学历、年龄、性别要求,拟安排工作岗位、工资及其它社会福利待遇、录用形式、期限等提出明确要求。
6、人才市场接到《招聘单位登记表》,经审查无误后,人才市场可为其提供信息服务。
7、需求信息保留一年,如需示单位在一年内未招聘到所需人才,人才市场将不予保留该条信息。需求单位可按上述程序重新办理需求登记。
个人求职登记程序
1、具有中专以上学历或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及具有一技之长的人员均可到人才市场申请求职登记。
2、求职人员求职须持身份证或户口、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以及能证明本人技能的其它证明材料。
3、人才市场对有关证件审查同意后,发给其《求职登记表》。
4、求职人员应详细填写《求职登记表》,如实提供个人自然状况、健康状况、主要社会关系、学历、工作履历、职称、个人特长以及联系地址、电话等状况。同时应说明求职意向、工资福利要求、录用形式、期限等内容。
5、求职人员填好登记表后,交到人才市场,人才市场可为其提供信息服务。
6、求职信息保留一年,求职人员在一年内未被录用的,可按上述程序重新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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