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公证指南


        

 

    公证是国家公证部门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和事实的真实性、合法性,以保护公共财产,保护公民身份上、财产上的权利和合法利益。

    办理公证简要程序:

    当事人办理公证须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当事人、法定代表人也可委托代理人申办公证,但申办遗嘱、遗赠扶养协议、赠与、收养、解除收养、认领亲子、委托书、声明书、生存、签名印鉴的,须亲自办理。

    公证事项由当事人住所地,法律行为或者事实入情入理地的公证处管辖。

    涉及不动产转让的公证事项,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

    当事人须向公证处提供的材料:

    一、公民个人:身份证、户口(及影印件),与身份证相一致的名章、与公证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如:办结婚公证要提供结婚证及影印件,夫妻合照三张。

    二、法人(单位):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影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代为申请的:提交授权委托书(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名章)、需公证的文书,涉及财产抵押的,提交抵押财产清单,保险单影印件、抵押财产所有权凭证。

三资企业除上述材料,还应提交董事会意见和难资报告。

    中外合资公证外方提交:

    一、《营业执照》及影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

    三、资信证明及资产负债表;

    外方上述材料需经其所在国公证机构公证。

    公证法定期限一个月,对真实、合法具备基本材料的公证事项,当天出证,须调查的三天出证;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公证事项,公证部门有权依法拒证。

    经济合同(协议)须具备以下主要条款:一、标的(名称);二、数量,质量;三、价款或酬金;四、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五、违约责任。

    公证业务范围:

    一、证明合同、协议或契约;

    二、证明继承权、遗嘱、委托书、授权书;

    三、证明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出租、抵押;财产所有权,财产分割、转让、买卖、交换、赠与和抵押权的设定;房屋拆迁,拆迁补 偿,安置协议,证据保全;

    四、证明亲属关系;

    五、证明收养、解除收养、认领亲子女;

    六、证明婚姻状况;

    七、证明出生、生存、死亡;

    八、证明身份、学历、经历;

    九、证明法人资格、法人营业执照、章程、资信情况、商标注册;

    十、证明抵押担保贷款协议,对于追偿债款、物品的文书,没有疑义的,证明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十一、证明票据的背书、拒绝承兑、拒绝付款;

    十二、证明不可抗力事件;

    十三、证明招投标、拍卖活动;

    十四、证明文件的副本、节本、译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五、证明文件上的签名、印鉴属实;

    十六、证明涉外的协议、合同;

    十七、证明其他有法律意义的行为、事实、文书。

    当事人提交和填写的一开始材料均须用钢笔、毛笔升炭素笔书写。

    地址: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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