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40411272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 2024年5月7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青冈县人民办事中心二楼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方式: 0455-3243032
申请人 |
不动产权 利类型 |
林地坐落 |
备注 |
孙文贵 |
林权首次登记 |
青冈县迎春乡同心村单家屯西两节地片林 |
公告单位:青冈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