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50606375
申请人曹伊凡因保管不善,将商品房买卖合同遗失,合同编号为2010010327,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和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之规定。对该申请事项进行审查并予公告。公告日期为15个工作日( 2025 年6月30日之前),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登记机构将于公告期满后予以补发。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青冈县人民办事中心二楼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方式: 0455-3243032
商品房买 卖合同号 |
申请人 |
房屋坐落 |
面积 |
用途 |
备注 |
2010010327 |
曹伊凡 |
新建街金税一期2号楼1单元702门 |
92.39㎡ |
住宅 |
公告单位: 青冈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