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冈县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便利社会公众获取司法局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制定本公开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内容
青冈县司法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1.青冈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qgnet.gov.cn/。
2.“青冈普法”微信公众号。
三、司法局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县司法局具体承办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事宜,办公地址:青冈县人民办事中心;邮政编码:151600;联系电话及传真:0455-3236148;电子邮箱:sfjsgg@163.com;办公时间:5月1日至9月30日8:30-11:30、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8:30-11:30、13:30-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监督和投诉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未按照要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或者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依法答复处理的,可以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提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投诉电话0455--3236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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