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冈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便利社会公众获取青冈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制定本公开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内容
青冈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1.青冈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qgnet.gov.cn/
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渠道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可通过以下方式申请县住建局信息公开。
1.网上申请。申请人可以在青冈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的“依申请公开”填写、提交电子版《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2.邮政寄送。申请人可通过邮政寄送方式提出申请,并在信封的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将申请表邮寄至县住建局办公室(地址:青冈县人民办事中心603室,邮编:151600)。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向县住建局办公室(地址:青冈县人民办事中心603室)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青冈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局信息公开工作。
办公地址:青冈县人民办事中心603室;邮政编码:151600;联系电话:0455-3224528;电子邮箱:qgxjsj4528@163.com;办公时间:5月1日至9月30日8:30-11:30、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8:30-11:30、13:30-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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