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冈县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青冈县应急管理局编制了《青冈县应急管理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按照《指南》所述方式申请获取信息。
《指南》将根据需要更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青冈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qgnet.gov.cn/)上查阅。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的范围
(1)部门职能、职责和法定权限;
(2)领导干部分工、职责情况;
(3)内部机构设置、分工及职责情况;
(4)部门年度工作目标、工作制度、办事依据、条件、程序、过程和结果;
(5)行政许可事项、行政审批事项的实施、依据、条件、数量、程序和期限,申请材料目录和申请书格式文本;行政主体资格公告情况;
(6)由部门行使执收执罚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7)部门预算及执行情况;
(8)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事项。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青冈县应急管理局主要采取网上公开的形式。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应当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一)提出申请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该采用书面形式。申请表可向青冈县应急管理局受理机构处申请领取或自行复制,也可在青冈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申请,具体网址为:http://www.qgnet.gov.cn/。采用书面形式申请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青冈县应急管理局受理机构代为填写申请表。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的提示。
(二)受理机构
青冈县应急管理局
联系电话:0455-3225519
电子邮箱:qingganganjianju@163.com
通信地址:青冈县人民办事中心13楼
邮政编码:151600
办公时间:5月1日至9月30日8:30-11:30、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8:30-11:30、13:30-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点:青冈县人民办事中心
三、监督方式和程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未按照要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或者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依法答复处理的,可以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提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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