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冈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便利社会公众获取县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有关规定,制定本公开指南。
一、县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内容
青冈县人民政府按照《条例》第十九条、第二十条规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分为县政府信息、县政府办公室信息。
县政府信息编排体系包括分类、发布机构、发文日期、名称、文号、关键字等内容,同时提供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搜索和多条件检索两种查询方式。
二、县政府对外发布政府信息渠道
1.青冈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qgnet.gov.cn
2.“青冈政务”微信公众号。微信号:qgxzfb
3.图书馆 地址:哈黑路老客运站斜对面 联系电话: 0455—3225486
4.档案馆 地址:老政府一楼东侧107室 联系电话:0455-3249300
5.青冈县人民办事中心 地址:黑龙江省绥化市青冈县昆仑大道南100米 联系电话:0455-3135151
三、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渠道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通过以下方式申请县政府信息公开。
1.网上申请。申请人可通过青冈县人民政府网站“依申请公开”平台,填写并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
2.邮政寄送。申请人可通过邮政寄送方式提出申请,并在信封的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将申请书邮寄至县政府办公室(地址:青冈县公安局412室,邮编:151600)。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向县政府办公室(地址:青冈县公安局412室)当面提交申请书,并注明联系电话、邮寄地址。
四、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青冈县政务公开组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地址:青冈县公安局412室;办公时间:5月1日至9月30日8:30-11:30、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8:30-11:30、13:30-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联系电话:0455-3223262;传真:0455-3223262;邮箱:qgxzfb@163.com(此邮箱不接收依申请公开)。
县政府办公室下设的办公室负责县政府办公室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地址:青冈县公安局412室;办公时间:5月1日至9月30日8:30-11:30、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8:30-11:30、13:30-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联系电话:0455-3223262;传真:0455-3223262;邮箱:qgxzfb@163.com(此邮箱不接收依申请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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