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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青冈县殡葬四项基本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
日期:2025年05月15日 来源:信息中心

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有关单位:

为了规范我县殡葬基本服务收费标准,深化殡葬改革和促进殡葬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黑龙江省定价目录》《黑龙江省殡葬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黑龙江省定价听证目录》等相关规定,经成本监审和公开听证听取有关方面意见,比照周边县(市)区相关价格,经县政府同意,调整制定了我县辖区内殡葬四项基本服务收费标准,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具体收费项目及标准

(一)遗体接运服务收费标准

普通遗体接运服务收费标准150元/具.次,县内城区外(零公里以外)每公里加收2元,县域外接运发生费用由逝者家属和殡仪馆协商解决。

(二)遗体存放服务收费标准

普通遗体存放费(冷藏柜)160元/间.具.天;高档遗体存放费(单间)240元/间.具.天。12小时以内(含12小时)按半天计算,超过12小时但不超过24小时按1天计算。

(三)遗体火化服务收费标准

普通炉(平板炉)火化费260元/具.次;高档炉(捡灰炉)火化费500元/具.次。

(四)骨灰寄存服务收费标准

普通寄存室寄存费4.50元/盒.月;高档寄存室寄存费22.5元/盒.月。

二、实行殡葬服务项目费用清单制度

为规范殡葬服务收费行为,实行殡葬服务项目费用清单制度。由逝者亲属自愿选择殡葬服务项目,并填写服务项目费用清单。服务项目费用清单应明确具体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服务内容、收费依据等。

三、实行殡葬服务收费公示制度

殡仪馆应按收费公示规定,将具体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服务内容、收费依据、监督举报电话等,在收费地点的醒目位置予以公示,接受逝者亲属和社会监督。

四、严格落实相关要求

(一)普通遗体接运服务目前包含两种车型(福田牌BJ5039XBY-V1;福田牌BJ5039XBY-V2),殡仪馆要严格落实轮班接运,杜绝人情选车情况发生。

(二)高档收费标准在保证基本服务收费标准的前提下采取自愿选择的方式收取。

(三)对困难群体的减免等其他政策按照《黑龙江省殡葬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黑价规[2017]4号)有关规定执行。

(四)殡葬服务是面向全社会的特殊公共服务,要坚持基本殡葬服务公益属性。民政部门要严格执行殡葬基本服务收费标准,全面落实各项惠民殡葬政策,切实减轻群众丧葬负担;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殡葬服务市场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超标准收费、自立项目收费、重复收费、扩大范围收费等价格违法行为。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此前有关青冈县殡葬基本服务收费标准文件同时废止。

征求意见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至2025年5月26日,望广大居民建言献策。

联系人:杨华

电话:3337004

邮箱:qgjggl@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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