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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冈县2025年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申报公示
日期:2025年06月17日 来源:信息中心

按照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黑龙江省2022-2025年黑龙江省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黑农厅联发〔2022〕180号)文件和《关于优化2024-2025年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的通知》(黑农厅联发〔2024〕94号)文件精神,现开展青冈县2025年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项目申报工作。请有意向参与该项目建设的饲草种植、草种繁育等新型生产经营主体,肉牛、肉羊规模化养殖场、具备畜禽粪肥还草资质和能力的第三方服务主体(不包括规模养殖场)按时申报。

一、实施范围

全县15个乡镇

二、政策内容

(一)补助方式

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项目采取“先建后补”、“先服务后补助”等方式,即由项目单位先行筹集资金建设,待实地验收达到标准,经公示无异议后,兑现补助资金。

(二)补助对象与条件

1.补助对象。肉牛、肉羊规模化养殖场、具备畜禽粪肥还草资质和能力的第三方服务主体(不包括规模养殖场)。

2.补助条件。肉牛肉羊规模化养殖场补助条件:肉牛实际存栏100头以上,肉羊实际存栏500只以上;粪肥还草主体补助条件:在青冈县域内具有稳定粪肥来源和可施肥草原,具备粪肥运输、翻倒、抛撒等能力。

我县将根据本地实际需求及省级当年度拨款额度合理确定项目资金用于肉牛肉羊养殖场、粪肥还草补助金额使用比例。已享受2019、2020年农牧民补助奖励政策、2021、2022、2023、2024年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和2016年“两牛一猪”养殖基地建设项目补助的养殖场不在补助范围内;已享受过其它中央、省项目补助资金的同一建设内容不得重复补助。

(三)补助内容和标准

支持肉牛肉羊规模养殖场、具备畜禽粪肥还草资质和能力的第三方服务主体(不包括规模养殖场)。

1.肉牛肉羊等草食畜养殖场建设。支持肉牛肉羊等草食畜规模养殖场建设、改造和养殖小区建设,补贴资金可用于圈舍标准化建设、改造、路面硬化、青贮窖、储草棚、粪污处理设施、防疫条件改善、良种引种扩繁等。其中补贴的草食畜规模养殖场必须以落实禁牧责任为前提条件。单个养殖场基础设施建设补贴标准不超过实际总投资的30%,具体补贴标准:圈舍建设每平方米补贴300元,贮草棚每平方米补贴120元,青贮窖每立方米补贴90元,储粪棚每平方米补贴150元。

2.机械设备购置。支持实施主体购置机械设备,补贴资金可用于购买饲草生产、加工机械设备。机械设备的补贴标准不超过实际购买价格的30%。已获得农机补贴的不可重复补贴。

3.贷款贴息。根据实际需要,拿出部分草原补奖资金(不高于项目资金50%),对饲草种植和肉牛肉羊规模化养殖场用于生产发展资金贷款给予贴息支持,按照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利息补贴。

4.粪肥还草。具备畜禽粪肥还草资质和能力的第三方服务主体(不包括规模养殖场),在青冈县草原上采用撒施的方式,每亩施用固肥1立方米或液体肥3立方米。按照“收集一处置一还草”的全环节服务模式,每亩补助100元,单个实施主体的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150万元。实施主体应具备以下条件:①制度健全,管理规范;②有畜禽粪污收集、处理、还草服务能力;③安全责任落实,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④有社会化服务能力,并需利用装备有卫星定位、探测和信息传输等功能的抛撒机械施用粪肥,运用农机抛撒作业远程监测技术,将抛撒轨迹、图像和抛撒量等数字信息按要求上传至黑龙江省农机调度指挥平台,最终抛洒数据以平台数据为准;⑤信息保存健全。第三方服务主体要建立粪肥施用台账,储存相关数据信息,实现信息化监管。做好全环节(包括粪污的收集、处理、还草等环节)服务工作记录和照片,记录实施服务作业情况,形成相关资料台账,必须有完整的粪污收集台账和粪肥还草台账。做到粪肥来源、处理、施用有台账,实现有据可查、监管不留死角,确保全程质量可控。

三、申报时间及地址。

请在2025年6月17日上午9点-6月23日下午17点前至青冈县农业社会化服务中心422室申报项目,过期不能补报。申报时携带项目实施方案、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联系人:吕贵超,联系方式:15146597890。

青冈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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