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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放青冈县2020一2025年充电桩及基础设施补贴资金的公示
日期:2026年01月05日 来源:青冈县信息中心

根据《黑龙江省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管理办法》黑交规〔2022〕21号、《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度农村客运、出租车等行业油价补贴省级统筹资金和2022年度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的通知》黑财指(建)〔2023〕125号、《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的通知》黑财预〔2023〕17号、《关于推进全省农村客运公交化改造的指导意见》黑交规〔2023〕2号、《关于推进城市公共交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实施意见》黑交发〔2024〕13号、《青冈县2017一2019年充电基础设施补助资金发放方案》和《青冈县农村客运出租车等行业油价补贴省级统筹资金、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县级分配方案》要求,我县共申报公共汽车企业2家。现对符合发放条件的企业发放补贴资金情况向社会公示。

1.青冈县顺通公共汽车客运有限公司,直流充电桩8个(3个80KW、1个120KW、4个160KW)共计1000KW,变压器1个型号S13功率630KVA,补贴资金611,100.00元。

2.青冈县东航运输有限责任公司,直流充电桩1个(60KW)补贴资金33,600.00元。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包括必要的证明材料)向我单位反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和联系电话。

公示时间: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青冈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联系电话:0455-3339595

附:青冈县2020一2025年充电桩及基础设施补贴发放明细表

青冈县交通运输局

2026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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