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费改税补贴资金的通知》(黑财预〔2024〕1号)文件的要求,我县共申报农村客运企业5家。现对符合发放条件的企业发放补贴资金情况向社会公示。
1.青冈县东杭客运有限责任公司,车辆数35台,燃油消耗量392,361.28升,补贴资金377,451.85元。
2.青冈县昊驰客运有限公司,车辆数5台,燃油消耗量56,358.00升,补贴资金54,216.39元。
3、青冈县祥顺客运有限责任公司,车辆数2台,燃油消耗量6,984.00升,补贴资金6,718.60元。
4、青冈县鑫鹏客运有限公司,车辆数3台,燃油消耗量39,399.20升,补贴资金37,902.04元。
5、青冈县天乙客运出租有限公司,车辆数2台,燃油消耗量32,884.80升,补贴资金31,635.17元。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包括必要的证明材料)向我单位反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和联系电话。
公示时间:2026年2月4日到2026年2月10日(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青冈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联系电话:0455-3339595
附:
1、2024年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费改税补贴资金汇总表
2、2024年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费改税补贴资金明细表
青冈县交通运输局
2026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