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监管办法的通知》(黑财规审[2018]11号)》文件精神,我县制定了《青冈县2026年生猪调出大县励资金实施方案》现根据方案要求,开展2026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申报工作。
一、奖励对象及范围
(1)能繁母猪年保有量在500头以上的生猪规模养殖场。年实际屠宰加工5万头以上生猪定点屠宰加工企业。
(2)主要用于发展生猪生产等方面的支出,包括:生猪生产环节的圈舍改造、良种引进、污粪处理、防疫、保险及流通加工环节的冷链物流、仓储加工设施设备等方面的支出给予奖励。已获得中央或省级相关专项资金扶持的建设内容,不在奖励范围内。
二、奖励标准
根据企业实际建设内容全额给予奖励,奖励资金不足部分由企业自筹。
三、申报材料
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开户行账号信息,申报资质等相关佐证材料。
四、申报时间及地址
请在2026年3月24日17点前至青冈县畜牧兽医水产服务中心428室申报,过期不能补报,联系人:张志恒,联系电话:18645530111。
青冈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