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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冈县2026年村级畜禽粪污收集点建设项目申报公示
日期:2026年04月20日 来源:青冈县畜牧兽医水产服务中心

按照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6年畜牧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等畜牧项目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黑农厅联发〔2026〕81号)文件精神,现开展2026年村级畜禽粪污收集点建设项目的申报工作。

一、任务目标

通过布局建设村级畜禽粪污收集点,着力提升中小养殖户畜禽粪污收集储存能力。

二、实施范围

在全县范围内以行政村为基本单元,支持建设村级畜禽粪污收集点,优先支持畜禽散养密集区行政村。新建畜禽粪污收集点应同步建立长效运营管护机制。行政村已经享受过村级畜禽粪污收集点建设相关补贴政策的,不列入支持范围。

三、实施内容

采取“先建后补”方式,根据当地实际,在实施方案中明确项目实施主体。项目选址应当符合当地畜牧业发展、土地利用、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统筹考虑养殖户覆盖范围、适配转运频次及作业设备需求,便于养殖户就近储存和粪肥还田利用。按100平方米为1个单元,每个单元省级补助标准不高于总投资额的50%,补助额度不超过5万元,每个行政村最多补助10个单元,补助资金不超过50万元。

新建畜禽粪污收集点应当达到防雨、防渗、防溢流“三防”标准和建筑安全标准要求,采用钢结构罩棚形式,地面铺设砂石垫层和防水卷材(厚度≥1.0mm),膜上铺设20cm厚C25砼硬化地面,地面防水卷材沿内墙上翻30cm。罩棚四周建设高1m、厚24cm墙体,墙体每隔3m设结构柱。罩棚檐口高不小于4.5米,进出口宽4~5m,保证铲车能正常作业。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请有意向申报该项目的主体,携相关材料,在2026年4月20日-4月25日下午17点前到畜牧兽医水产服务中心428室申报项目,联系人张志恒,联系电话18645530111。

青冈县畜牧兽医水产服务中心

2026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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