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下达农村客运补贴省级统筹资金的通知》黑财指(建)〔2025〕515号文件有关要求,现对新能源公交车的企业,拟发放补贴资金情况向社会公示。
1、青冈县顺通公共汽车客运有限公司,新能源公交车34标台,补贴资金133,666.58元。
2、青冈县安泰出租车客运有限公司盛隆公共交通汽车分公司,新能源公交车15标台,补贴资金58,970.55元。
3、青冈县东杭客运有限责任公司,新能源公交车2标台,补贴资金7,862.87元。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包括必要的证明材料)向我单位反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和联系电话。
公示时间:2026年4月21日至2026年4月27日止,五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青冈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联系电话:0455-3339595
青冈县交通运输局
2026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