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威锋时代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等22家市场主体:
本局按市局交办的市场退出工作要求,对黑龙江威锋时代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等22家市场主体涉嫌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违法行为立案调查,现已调查终结。本局拟对上述当事人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因22家市场主体存在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情况,造成《行政处罚告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通过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无法送达。现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送达执法文书,应当按照下列方式进行:......(五)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采取上述方式无法送达的,可以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公告栏和受送达人住所地张贴公告,也可以在报纸或者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门户网站等刊登公告。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件材料中载明原因和经过。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公告栏和受送达人住所地张贴公告的,应当采取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张贴过程。”本局决定采取在青冈县人民政府网站刊登公告,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人:王海龙、朱志安联系电话:0455-3245705
联系地址:青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长江南路186号
附件1:22家市场主体明细
附件2:
青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4月28日
附件1:
22家市场主体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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