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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冈县2026年度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医学相关专业毕业生通告
日期:2026年05月07日 来源:青冈县2026年度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 医学相关专业毕业生领导小组办公室

按照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关于建立乡镇卫生院大学生动态补充机制的要求,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省委编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省财政厅共同实施2026年度全省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医学相关专业毕业生计划,经青冈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将具体招聘事宜通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条件

(一)招聘计划。面向省内外高等院校及社会公开招聘统招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医学相关专业毕业生5人。招聘计划详见《2026年度青冈县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医学相关专业毕业生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热爱卫生事业,志愿服务基层;

3.一般为18周岁(含)至38周岁(含),即2008年1月1日(含)至1988年1月1日(含)期间出生,符合身体检查的各项要求;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学历和专业条件:高等院校统招全日制医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原则上应是高中起点,其中医学目录中的临床医学、医学检验和医学检验技术、康复治疗和康复治疗技术专业可以放宽到初中起点统招全日制专科毕业生;

5.2026年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学位证应于2026年7月31日(含)前取得,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

6.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

2.青冈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服务期或试用期未满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在各级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且在禁考期的;

5.符合兵役登记条件的男性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在县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后拒不改正的;

6.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构成回避关系的;

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6年5月18日至5月29日(法定休息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

应聘人员需要登录青冈县人民政府网站通知通告栏(https://www.qgnet.gov.cn/),下载并填报《2026年度青冈县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医学相关专业毕业生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二)报名地点: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到青冈县卫生健康局一楼101室(工作日9:00-11:00,14:30-17:00);

政策咨询电话:0455-3249688。

(三)报名材料:

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户口本首页+本人页、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到一张A4纸上);

(2)《2026年度青冈县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医学相关专业毕业生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4份(正反面打印),相关单位加盖公章。将表中相关信息填写完整并贴好照片,个人简历从高中起填写,签字须本人手写签字;

(3)学历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学信网上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以及所在学校开具的关于毕业证书专业及毕业时间的书面证明材料(加盖学校公章);

(4)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带二维码);

(5)在职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模板见附件3),该证明需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6)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

(四)资格审查

凡提供材料、信息不实或与招聘岗位要求不一致及自愿放弃资格确认的考生,均视为资格确认不合格。

此次公开招聘同一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3:1的比例。如达不到这一比例的,经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调整公开招聘计划或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五)注意事项

1.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报考时要信守承诺,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对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或弄虚作假、违背相关法律法规报考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问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后果自负。

2.应聘人员只能填报一个招聘岗位,资格审查通过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六)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考试内容为各学科相应专业知识,命题和评卷委托专业机构。笔试成绩在青冈县人民政府官网公示。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根据招聘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相应增加面试人数。如达不到比例,根据实际需要,经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面试当日出现缺考者,不影响其他考生面试。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在青冈县人民政府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

4.体检与政审考核

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核的人选。若报考同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还存在并列,则进行面试加试。

由青冈县卫健局负责组织统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进入体检人员如果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将视为体检不合格。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空出的岗位按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并进行体检。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考核环节考生自愿放弃或考核不合格则取消其聘用资格,按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并进行体检、考核。

5.公示与审批

根据考试、体检和综合考核结果,青冈县卫健局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青冈县人民政府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上报市卫生健康委、市人社局复核汇总,上报省卫生健康委和省人社厅备案,并在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上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青冈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乡镇卫生院与应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正式上岗时间为2026年9月1日。

三、相关待遇及管理

(一)乡镇卫生院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一式4份),青冈县卫生健康局、青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乡镇卫生院、聘用人员各1份,聘期3年。应聘人员对提交的材料和信息真实性负责,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

(二)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由青冈县卫生健康局与用人单位共同负责考核,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三)聘用人员按国家规定执行基层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发放绩效工资和政府特聘岗位津贴,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年收入不低于4万元,专科毕业生年收入不低于3万元,依法享受当地各项社会保险待遇。

(四)聘用期满且符合条件的聘用人员,因工作需要,在经青冈县卫生健康局党组会议研究同意后,可以在县域内乡镇卫生院之间流动。县人才服务机构应免费为聘用人员提供人事代理等服务。

(五)聘用人员连续3年年度考核合格的,由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组成考核组,对聘用人员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合格、胜任本职工作的,在所属县乡镇卫生院有空编的前提下,纳入编制管理。

附件1:2026年度青冈县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医学相关专业毕业生计划表

附件2:2026年度青冈县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医学相关专业毕业生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模板)》

青冈县2026年度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

医学相关专业毕业生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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