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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放青冈县2025年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新能源汽车运营补贴资金)公示
日期:2026年06月04日 来源:青冈县交通运输局

根据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度农村客运、出租车等行业油价补贴省级统筹资金和2022年度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的通知》黑财指(建)〔2023〕125号、《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的通知》黑财预〔2023〕17号文件有关要求,现对符合发放条件的新能源公交车的企业,拟发放补贴资金情况向社会公示。

1.青冈县顺通公共汽车客运有限公司,新能源公交车15标台,补贴资金531,346.05元。

2.青冈县东杭客运有限责任公司,新能源公交车2标台,补贴资金70,846.32元。

3.青冈县兴通公共汽车客运有限公司,新能源公交车9标台,补贴资金318,807.63元。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包括必要的证明材料)向我单位反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和联系电话。

公示时间:2026年6月4日至2026年6月10日,五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青冈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联系电话:0455-3339595

附件1:2025年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新能源汽车运营补贴资金)汇总表

附件2:2025年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新能源汽车运营补贴资金)明细表

附件3:2025年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新能源汽车运营补贴资金)明细表(附表)

青冈县交通运输局

2026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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