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5)17号)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黑龙江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黑政发(2016)3号)和省卫健委《关于做好生活饮用水检测工作的通知》(黑卫疾控函(2019)99号)文件要求,青冈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于05月18日对城区饮用水进行了水质监测,共采集了城镇饮用水6份水样、乡镇饮用水158份水质检测样本,各项指标全部达到要求。
附件:2026年第二季度水龙头水水质监测结果
青冈县疾病预防控中心
2026年0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