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财农业农村厅、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黑龙江2026—2030年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黑财农〔2026〕98号)文件精神,现开展2026年青冈县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项目的申报工作。
一、实施范围
2026年青冈县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项目在全县范围内实施。
二、对象及标准
在划定为禁牧区的草原并履行禁牧相关责任,凡持有草原承包经营权证或签订草原承包经营合同的农牧民、国有农牧林场的员工均可享受草原补奖政策。流转草场的补奖资金应由原承包人领取。按照国家禁牧补贴标准8.25元/亩补贴。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请有申报意向的主体携相关佐证材料,在2026年8月3日上午9点-8月7日下午17点到畜牧兽医水产服务中心428室申报项目。
青冈县畜牧兽医水产服务中心
2026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