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的通知》《黑龙江省过期矿业权清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等有关规定,我局于2026年5月18日在青冈县人民政府网站依法对过期未延续的9宗矿业权发布拟注销矿业权公告,公告期30天。对公告无异议的过期矿业权,我局已按非申请注销程序办理注销登记(名单见附件)。矿业权注销后,原勘查、开采权利即时灭失。请原矿业权人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等相关规定,依法履行生态修复与地质环境治理义务。
特此公告。
青冈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