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农村客运补贴、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费改税补贴资金的通知》黑财预〔2024〕1号和《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的通知》黑财预〔2023〕17号文件有关要求,我县共申报巡游出租汽车企业7家。现对符合发放条件的企业发放补贴资金情况向社会公示。
1.青冈县圣达出租车客运有限公司,车辆数264台,燃油消耗量1,568,160.00升,补贴资金773,226.66元。
2.青冈县安泰出租车客运有限公司,车辆数276台,燃油消耗量1,639,440.00升,补贴资金807,373.34元。
3.青冈县宝业客运有限责任公司,车辆数12台,燃油消耗量50,737.50升,补贴资金25,017.60元。
4.青冈县联达客运有限责任公司,车辆数2台,燃油消耗量11,880.00升,补贴资金5,857.78元。
5.青冈县祥顺客运有限责任公司,车辆数27台,燃油消耗量100,122.00升,补贴资金49,363.83元。
6.青冈县鑫鹏客运有限公司,车辆数11台,燃油消耗量65,340,00升,补贴资金32,217.79元。
7.青冈县天乙客运出租有限公司,车辆数52台,燃油消耗量294,096.00升,补贴资金145,012.60元。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包括必要的证明材料)向我单位反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和联系电话。
公示时间:2026年9月23日至2026年9月30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青冈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联系电话:0455-3339595
附:
1、2025年度巡游出租车补贴资金、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费改稅补贴资金汇总表(巡游出租车)
2、2025年度巡游出租车补贴资金、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费改稅补贴资金明细表(巡游出租车)
3、2025年度巡游出租车补贴资金、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费改稅补贴资金汇总表(农村巡游出租车)
4、2025年度巡游出租车补贴资金、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费改稅补贴资金明细表(农村巡游出租车)
青冈县交通运输局
2026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