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于7月24日印发了《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的通知,对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和家电产品以旧换新补贴政策进行发布,现就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绿色智能家电消费补贴
1、活动时间。2024年5月12日至2024年12月31日。省级专项资金使用完毕,即时按照省级发布政策结束公告结束活动。
2、补贴范围。补贴产品包括空调、电冰箱(含冰柜)、洗衣机(含干衣机)、电视机、热水器(含壁挂炉)、微型计算机(含台式和便携式计算机)、吸油烟机、燃气灶(含集成灶)8类产品。产品须在中国能效或水效标识网备案且达到二级能效及以上,具有统一的国标 13位商品编码。补贴对象为个人消费者。(请广大消费者到商务厅审核通过的活动参与企业参加此次活动)
3、补贴标准。对个人消费者购买2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的冰箱、洗衣机、电视、空调、电脑、热水器、家用灶具、吸油烟机等8类家电产品给予以旧换新补贴。补贴标准为产品销售价格的15%,对购买1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的产品,额外再给予产品销售价格5%的补贴。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
4、补贴程序。消费者付款时直接享受补贴。
二、汽车以旧换新消费补贴
1、活动时间。实施时间为自2024年4月26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24时。
2、补贴范围。个人消费者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含当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 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
3、补贴标准。对个人消费者购买新能源乘用车补2万元、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补1.5万元。自《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印发之日起申请补贴的消费者,按照本通知标准执行补贴。消费者按本通知标准申请补贴,相应报废机动车须在本通知印发之日前登记在本人名下。
4、补贴程序。拟申请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资金的个人消费者,应于2025年1月10日前,通过登录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站或“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以下简称汽车以旧换新平台),填报个人身份信息,报废汽车的车辆识别代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和《机动车注销证明》原件照片或扫描件,新车的车辆识别代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照片或扫描件等,向补贴受理地(即《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地)提交补贴申请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印发《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