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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制定青冈县城区公共管网供应的自来水销售价格听证会参加人主要意见采纳情况
日期:2025年11月17日 来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国家发改委《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和《黑龙江省听证目录》等法律法规,青冈县发改局于2025年11月11日上午10:00在青冈县人民办事中心13楼会议室召开了青冈县城区公共管网供应的自来水销售价格听证会,本次听证会参加人发言踊跃,畅所欲言,大家各抒己见,充分表达了各自的意见和建议:

一、听证会参加人的主要意见

(一)消费者听证会参加人的主要意见

消费者代表认为此次水价的调整,实行水资源税和水价分开收取后,第一阶梯水价没有变化对正常生活没有影响,第一阶梯水量为每家9吨水足够使用,并对企业之前的服务给予肯定。对定价方案没有异议,认为实行阶梯水价政策有利于节约用水。

(二)经营者及利益相关方听证会参加人的主要意见

经营者及利益相关方听证会参加人对定价方案表示认可,下一步供水企业将对供水设备进行更新、维修、养护,成本费用可能会增加,现行价格运营一段时间后根据运营情况,如成本不能覆盖,后期会向政府提出重新核定。

(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政府部门、社会团体听证会参加人的主要意见

听证会参加人认为本次水价调整方案是基于详尽的成本监审程序制定的,因此,调整的依据是充分且必要的。国家政策要求推行阶梯水价是根据不同用户群体的用水特性和承受能力,设置不同阶梯水量和水价。既要保证普通居民的基本用水权益不受影响,又要对超出基本需求的用水,实行阶梯水价,体现了用水的公平性,提升居民的节水意识。企业要确保提升服务水平,控制企业运营成本,如减少停水频率、缩短维修响应时间、改善客服态度等。针对家庭人口数量认定的问题,建议明确办理材料内容和流程,制定统一认定标准(如户口簿、居住证、租赁合同等),并公开线上线下申请渠道,确保政策易办好用。

二、对听证会参加人意见予以采纳的建议

建议采纳听证参加人提出的针对家庭人口数量认定的问题,经营者要制定详细方案,简化流程,优化时间,并做好政策宣传。

青冈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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