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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关于《青冈县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示范县工作计划》的政策解读
日期:2024年04月07日 来源:卫健局

2024年4月,县政府办公室印发了《青冈县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示范县工作计划》(青政办发〔2024〕4号),为便于理解掌握《工作计划》内容,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政策背景

(一)2017年7月1日,国家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明确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中医药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中医药管理体系,统筹推进中医药事业发展。

(二)十八大以来特别是二十大之后习近平总书记十分关心中医药工作,多次就继承和发展中医药工作做出指示和批示。

(三)2019年,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从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发挥中医药在维护和促进人民健康中的独特作用、大力推动中药质量提升和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促进中医药传承与开放创新发展、改革完善中医药管理体制机制等六个方面提出20条发展意见。

(四)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卫健委、国家发改委、教育部、财政部、人社部、文化旅游部、国家医保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等10部门联合印发《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四五”行动计划》文件,提出到2025年,基层中医药实现五个“全覆盖”基本目标,明确完善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推进基层中医药人才建设、推广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加强基层中医药管理能力、深化基层中医药健康宣教和文化建设、稳步推进基层中医药改革等七项任务。

(五)2023年,国务院发布《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明确目标:到2025年,优质高效中医药服务体系加快建设,中医药防病治病水平明显提升,中西医结合服务能力显著增强,中医药科技创新能力显著提高,高素质中医药人才队伍逐步壮大,中药质量不断提升,中医药文化大力弘扬,中医药国际影响力进一步提升,符合中医药特点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不断完善,中医药振兴发展取得明显进展,中医药成为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重要支撑。提出中医药健康服务高质量发展工程、中西医协同推进工程、中医药传承创新和现代化工程、中医药特色人才培养工程(岐黄工程)、中药质量提升及产业促进工程、中医药文化弘扬工程、中医药开放发展工程、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试点工程等八个工程建设。

二、决策依据

政策依据:《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县)管理办法和建设标准的通知》(国中医药医政发〔2022〕1号)文件。

三、出台目的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新时期中医药工作的方针政策,通过创建全国农村中医药工作示范县,群策群力、协调联动,进一步加快提升全县中医药应用水平和服务能力,不断优化中医药发展环境,健全中医药特色服务体系,维护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着力营造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与人民健康需求相适应的中医药卫生服务环境,真正让广大人民群众享受到更加优质、高效、廉价、便捷的中医药服务。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县级层面建立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分解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

(二)合力推进。卫生健康局发挥牵头部门作用,明确创建目标,督促指导各有关部门、单位全面抓好政策落实。

(三)督导检查。卫健部门组织专家深入各部门、各单位开展督导检查,解决工作中存在问题。对于行动迟缓、政策落实不实、不靠、不完整的单位,及时给与指导完善,促进中医药各项政策落地见效。

(四)加强宣传。利用各种形式大力宣传国家有关中医药的方针政策和中医药改革与发展的政策,向人民群众广泛宣传中医药文化的内涵、中医药防病治病的理念、知识和作用等,普及中医药知识,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利用中医药进行防病治病、自我保健的意识和能力,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