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为切实做好今冬明春冰雪清运工作,确保城区道路畅通和交通安全,减少安全隐患,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和民生服务水平,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总体目标
按照“安全第一、快速清运、不留死角”的总体要求,实行“政府组织、统一领导、全面集资、集中管理”的模式,坚持机械作业和人力作业相结合,专业队伍为主体与全社会齐抓共管相结合,高标准、高效率、高质量地完成冰雪清运工作,最大限度消除安全隐患,努力创建交通顺畅、市容整洁、出行方便的城市环境。
三、主要内容
1.由环卫站负责,做好全县主次干路、公园、广场的冰雪清运工作。
2.由青冈镇、各社区负责,做好居民区巷道的冰雪清运工作。要及时组织居民对巷道内的积雪进行清理,并运到指定地点。
3.由物业小区负责,做好住宅小区的冰雪清运工作。要清理、清运到位,并及时运到指定地点。
4.由交警大队负责,做好冰雪清运期间的交通管制及疏导工作。停放车辆妨碍清除冰雪作业,无法联系机动车驾驶人或机动车驾驶人拒绝移动车辆,由交警大队依法处理。
5.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负责,配合交警部门做好道路清障、封路及督促临街单位、商户、居民将权属(或使用)建筑物对应的墙根至路牙石上的积雪清扫到路边。
四、标准要求
降雪开始,城镇主次干道(含其桥梁、坡道车行路)清冰雪责任单位应立即启动清雪工作。如遇小雪、中雪量级的降雪,应在降雪停止后24小时内完成;遇大雪量级的,应在降雪停止后48小时内完成。其它小街小巷以及公共场所、企事业单位院内、居民小区等区域,按照小雪、中雪、大雪的量级,应当分别在降雪停止后24小时、48小时和72小时内完成。如遇暴雪、强降雪的要边降雪边清理。如遇灾害性降雪时各责任单位要在降雪前1小时到岗到位,并自行组织骨干队伍以及清理冰雪作业所需的车辆、设备、工具和物资,保证在最短时间内组织开展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