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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冈县农业农村局关于遴选青冈县2025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实施主体的通知
日期:2025年09月11日 来源:青冈县信息中心

县域内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青冈县被国家农业农村部和省农业农村厅确定为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县,按照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5年黑龙江省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2025年我县继续实施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整县推进粪肥就地就近还田利用,扶持培育一批粪肥还田服务主体,推广成熟有效组织方式和技术模式,建立健全有效机制。为顺利推进项目实施,在全县范围内遴选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实施主体。

主要推广应用以下两种技术模式:原则上,推广应用“固体粪肥+机械抛撒”模式,每亩施用固体粪肥1.5立方米以上;推广应用“液体粪肥+机械抛撒”模式,每亩施用液体粪肥3立方米以上。

原则上,上年度实施的地块优先实施试点项目。

为加快推进项目实施,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和《青冈县2025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实施方案》要求,现公开遴选项目实施主体(具体要求见附件),望符合条件的主体积极申报,申报截止日期:2025年9月12日至2025年9月17日。

附件1.青冈县2025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实施主体遴选办法

附件2.青冈县2025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实施主体申报表

附件3.青冈县2025年绿色农业种养循环试点项目实施主体承诺书

附件4.青冈县2025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申报材料目录

青冈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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