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青冈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
项目补充设计的批复
青冈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青冈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补充设计批复的请示》收悉,按照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下达2025年第三批“两重”建设项目清单的通知》(黑发改投资〔2025〕630号),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
补充的建设内容建在原批复项目区内。
二、主要建设内容
1.田块整治工程
土地平整857.77亩,田块岸坡防护1.611km,低洼地块回填8.56亩,秸秆填埋373m,谷坊7座,波浪桩护砌1.87km,沟头防护2座。
2.灌溉与排水工程
排水沟衬砌9.415km,新建农道桥1座。
3.其他工程
粪肥堆放场8810.93m²。
三、投资概算
本次补充设计投资9392.31万元。其中,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8922.16万元、省级配套资金470.15万元。包括田块整治3578.99万元、灌溉与排水3740.32万元、其他工程1602.85万元、独立费用470.15万元。
本次补充设计后,项目总投资113692万元,其中超长期国债资金108000万元,省级配套资金5692万元。包括田块整治工程5946.12万元,灌溉与排水工程45143.37万元,田间道路工程37799.35万元,农田地力提升工程8639.33万元,农田输配电工程2009.37万元,农田防护工程1972.68万元,其他工程6489.78万元,独立费用5692.00万元。
四、相关要求
望接文后,严格按照审定的《青冈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补充设计》所确定的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严格履行建设管理程序,科学组织施工,确保项目按期发挥效益。
绥化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