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青冈县2023年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暂行)》(以下简称《方案》),现解读如下。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秸秆综合利用工作,为全面做好2023年全县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结合2023年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有关要求,在2022年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基础上,对部分扶持政策进行优化调整,出台了《方案》。
《方案》第一、二部分明确了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将秸秆综合利用与大气污染防治、农业绿色发展、乡村生态振兴紧密结合,坚持农用优先、就近利用、多措并举、发展产业,2023年,全县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秸秆还田率达到65%以上。
《方案》第三部分提出了重点任务。一是加强秸秆还田肥料化利用,保育黑土耕地。将秸秆机械化直接还田作为重点,因地制宜分区域分作物推广秸秆还田技术模式,协同推进秸秆腐熟、生产有机肥和畜牧养殖过腹等间接还田方式,发挥好秸秆还田的耕地保育功能。二是秸秆离田产业化利用,延伸产业链条。加快推进秸秆揉丝、黄贮等饲料化利用,促进秸秆饲料转化增值。继续引导农户安装户用生物质炉具,积极推广秸秆沼气、热解气化等技术,提升农村清洁用能比例。推动以秸秆为原料进行编织加工的复合材料、工业产品以及基质基料,延伸秸秆产业链。三是做好秸秆供需有序衔接,确保原料供应。按照“政府统筹、市场运作、多方受益”的原则,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四是规范秸秆打包离田操作,提高作业质量。积极推广不带土的秸秆离田作业方式,加强对收集表土及筛下物管理,通过直接还田或加工生产育秧基质和有机肥间接还田等方式回流耕地。五是强化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降低作业成本。探索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新路径和有效方式,降低秸秆还田离田成本,解决一家一户解决不了的堵点难点问题。鼓励发展企业自营、农民合作社兼营和经纪人专营等收储运服务网络,通过市场化运作,提供秸秆收储运综合服务。
《方案》第四部分明确了扶持政策。按照省政府2023年秸秆综合利用政策支持方向和补贴标准,结合我县目标任务,采取落实省级补贴、县政府引导扶持的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和农民积极参与,推动秸秆综合利用。一是在秸秆还田方面,开展玉米秸秆全量翻埋还田作业的,每亩补贴标准60元,省定标准补贴32元/亩,县级补贴28元/亩。开展玉米秸秆全量松耙碎混还田作业的,省定标准补贴32元/亩。开展玉米联合整地碎混还田作业的,省级补贴每亩20元。玉米保护性耕作免(少)耕补贴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执行。开展水稻秸秆全量翻埋还田作业的,每亩补贴标准35元,省定标准补贴20元/亩,县级补贴15元/亩。开展水稻秸秆全量旋耕还田、原位搅浆还田作业的,省定标准补贴20元/亩。对因洪涝灾害绝产(绝收)的玉米和水稻地块,开展上述秸秆还田作业的,省级每亩再增加补贴20元。二是秸秆部分还田方面,对在玉米或水稻同一地块开展秸秆部分离田作业后,剩余不低于30%的秸秆进行还田作业的,按上述秸秆全量还田作业省定补贴标准的80%进行补贴。三是在秸秆离田方面,开展机械离田作业的,玉米或水稻机械收获后,通过秸秆打包机、秸秆捡拾机,对该地块秸秆进行打包、捡拾后进行离田处理的,县级补贴每亩20元。如出现残余物处理不彻底,该地块发生焚烧秸秆或残余物现象,不给予发放补贴。清理秸秆离田后根茬残余物方面,开展玉米或水稻秸秆离田作业的地块,对该地块的秸秆残余物、根茬进行还田处理的,省级补贴每亩10元。该地块出现焚烧秸秆或残余物现象,不给予发放补贴。
《方案》第五部分提出了保障措施。一是强化工作推进。要求各乡镇政府要切实履行属地责任,实施“一把手”工程,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逐级签订秸秆综合利用任务书。压实各级“田长制”管理责任,发挥基层党组织、驻村工作队作用,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县级实行定期调度、通报和预警制度,对不能保质保量完成目标任务的,进行通报批评。二是明确部门责任。继续明确县农业农村局、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财政局、县生态环境局等相关部门责任,形成有效工作合力。三是落实行业政策。县自然资源局、县税务局、县电业局、县金融服务局要落实好用地、税收、用电、金融等相关政策。四是加强技术指导。县农业农村局要组织畜牧、农机、农技、等部门技术力量,成立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指导组,加强秸秆还田作业、离田利用工作指导,大力推广简便实用的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全面提高秸秆综合利用能力。五是规范离田作业。在秸秆离田作业时必须采取“一遍搂草打包”方式,捡拾器弹齿需调整到高于垄台3厘米以上,从源头上把住土壤流失关。积极推进“秸秆去尘小方包”饲料、“茎穗兼收机” 玉米秸秆不落地、“半喂入式水稻收获机”全株秸秆完整平铺地表等不带土的作业方式。六是加强资金监管。待年度秸秆利用周期结束后,对于面向农户的补贴,全部纳入“一卡通”管理,提倡鼓励引入第三方服务监管等方式,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加大资金管理与使用问责力度,对虚报冒领、挤占挪用、闲置浪费补贴资金等违规违纪行为,依规依纪依法处理处罚,追责问责,确保资金安全运行。七是营造舆论氛围。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多种手段,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大力宣传补贴政策和实用技术。八是严格工作考核。由农业农村局牵头制定我县2023年秸秆综合利用验收标准和考核办法,组织财政、环保、工信等部门,成立青冈县2023年秸秆还田、离田及综合利用考核验收小组,全面开展项目验收和综合评价,并及时录入国家秸秆综合利用台账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