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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关于成立青冈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的解读
日期:2024年06月21日 来源:青冈县统计局

按照要求,现将成立青冈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解读如下。

一、成立依据和基本遵循

为加强对青冈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领导,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和省、市、县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方案的要求,县政府决定成立青冈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

二、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

总体共分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为主要职责,第二部分为组成人员,第三部分为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第一部分:主要职责。负责全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组织和实施,协调解决普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二部分:组成人员。组长由县政府分管统计工作副县长担任;副组长由县统计局局长、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网信办主任等担任;成员由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交通局、县委政法委、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工业信息科技局、县委编办、县委统战部、县工业信息科技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税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副职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统计局,办公室主任由县统计局副局长周盛军兼任。

第三部分: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对县统计局、县政府办公室、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委网信办、县委编办、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农业农村社会化组织和专业合作社、县工业信息科技局、县委统战部、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税务局等19家单位,明确了工作职责,细化了分工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