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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青冈县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接诉即办”工作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日期:2024年12月15日 来源:信息中心

一、制定依据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地方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53号)要求,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运行管理办法的通知》(黑政办发〔2022〕40号)及《青冈县2024年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要高效推进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向智能化平台纵深发展,深入打造“接诉即办”品牌,进一步优化整合企业和群众诉求反映渠道,加快实现“多口归一”诉求办理体系。

二、制定过程

为全面规范青冈县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以下简称“12345热线”)运行,更好的服务企业和群众,切实提高热线服务质量,县优环办借鉴先进地区经验做法,结合青冈实际,组织起草《青冈县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接诉即办”工作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于5月29日呈送各县处级领导,印发至各乡镇、县直各相关部门征求意见建议,各县处级领导、各乡镇、县直各相关部门均反馈无意见,并经县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后,形成《青冈县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接诉即办”工作管理办法(讨论稿)》。

三、主要内容

本办法包括总则、办理、督办、监督问责和考核共五章17条内容。

第一章总则(第1-4条)。主要规定办法制定目的、适用范围、工作目标和未规定事宜参照等内容。

第二章办理(第5-11条)。主要规定受理标准、工单派发、工单回复、工单延期、热线回访、办结标准及知识库建立等方面内容。

第三章督办(第12-13条)。主要规定督办条件和督办方式等方面内容。

第四章监督问责(第14-16条)。主要规定四个方面19项具体情形责任追究范围及方式,对责任追究事项、情况建立定期通报制度。

第五章考核(第17条)。主要规定考核结果应用方面内容。